******医院根据《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2019〕49号)、《关于福建省“无陪护”病房服务规范的通知》(闽卫医政函 〔2022〕1002号)、
************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闽卫 医政〔2014〕110 号)、《福
******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闽卫医
******医院护理员管理有关规定》等文件。拟启动无陪护病房服务项目,现进行方案征集,欢迎具备资质供应商提供服务方案。请于2024年5月8日17:30前将方案邮寄到采购办。
一、项目概述
******医院将启动外一科、外二科、五官科三个科室无陪护病房,开放床位141张,具体情况如下:
******医院无陪护病房基本情况表 |
序号 | 病房 | 住院人数 | 住院天数 | 实际开放病床数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1 | 外一科 | 880 | 885 | 976 | 12145 | 12860 | 11990 | 53 |
2 | 外二科 | 1683 | 1534 | 1682 | 13633 | 11963 | 11872 | 53 |
3 | 五官科 | 593 | 526 | 642 | 3602 | 3532 | 3481 | 35 |
合计 | 3156 | 2945 | 3300 | 29380 | 28355 | 27343 | 141 |
二、项目要求:
服务人员配置要求,本项目每20名护理人员需配备管理人员1人;提供服务的护理员配置:drg/dt整体护理除外部分(barthel评分标准)≤40分患者数与护理员数配置比例≥1:0.3,drg/dt整体护理除外部分(barthel评分标准)≥40分护理患者数与护理员数配置比例≥1:0.15-0.2。在平均用工量基础上保持5-10%的备用人员,根据各无陪护病区患者数量动态调配护理人员,保障患者陪护需求,服务费以实际考核后按月予以结算。
三、递交资料
******医院无陪护服务报价表 |
序号 | 执行标准 | 服务价格(元/人.天) | 护理人员配置(人) | 备注 |
1 | drg/dt整体护理除外部分(barthel评分标准≥61) |
2 | drg/dt整体护理除外部分(barthel评分标准≤60) |
3 | drg/dt整体护理除外部分(barthel评分标准≤40) |
1、无陪护病房服务项
******医院无陪护服务报价表(详见附件)、供应商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企业营业执照、许可证、法人及销售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誉良好,近两年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声明函;
3、以上均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人:熊科长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五
******医院采购办
附件下载:
******医院无陪护病房服务报价表.xlsx******医院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