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 2021-02-18 17:00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1-02-19 17: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1-03-10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03-10 09:00 |
福鼎市第二医院(新院区)一期建设项目净化工程设备设施安装及采购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福鼎市第二医院(新院区)一期建设项目净化工程设备设施安装及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3509820902800318008),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事宜,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更改和通知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3 本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及要求中的“手术室ICU净化设备”(品目号22~25),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的,须获得“手术室ICU净化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格式自拟),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手术室ICU净化设备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所有投标。”质疑1:本项目要求“手术室ICU净化设备”(品目号22~25)提供唯一授权存在排斥投标人的情况,应删除此条款。原因如下:(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此规定是针对整个货物标的,而不是针对整个标的中的局部产品,本项目组成产品有很多,而非单一货物;且“手术室ICU净化设备”(品目号22~25)在整个标的中占比不高,而参考其他招标规定,只有达到总价60%以上的同品牌同型号投标才认定为同一投标人或串标。所有本项目要求整个标的的局部品牌提供唯一授权十分不合理。(2)第五章技术参数要求中“手术室ICU净化设备”(品目号22~25)的技术参数要求严苛,评分点非常多,对评标结果影响重大,能全部满足的只有“南京天加”品牌产品,其他品牌产品无法得分,经了解该品牌产品在本项目招标之前已授权给某净化公司,存在重大倾向嫌疑,违背了招标投标法“公平公正”的原则,请删除此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评分标准中“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表格内容略)”。质疑2:该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不符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应按规定取用甲类或乙类计算方法。现有招标文件的计算方法容易导致围标操作。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评分标准中“投标人所承建项目获得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的,每个得0.5分,满分3分。”质疑3:该评分条款属于针对评比表彰奖项的条款,违反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试行)》中“招标人不得将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所有制形式、成立年限、资质(或资格)等级、特定地域业绩及评比表彰奖项等作为加分条件。”的规定,应删除。建议将此分数调整至价格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评分标准中“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满分48分)”。质疑4: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试行)》规定“(一)综合评估法实行100分评分制,由商务部分(不超过15分)、技术部分(不超过40分)、投标报价(不超过60分)和其他评分因素(不超过5分,如有)组成。”。且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试行)》附表“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相关规定,技术分应在0~30分之间。本项目技术部分评分达到48分,不符合规定,应调整至30分以内。建议将多余评分调整至价格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评分标准中“技术性能、参数(45分)”。质疑5: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试行)》规定“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0~15分):按设备的主要性能参数进行量化计分,主要性能参数的设置不超过5项,每项分数不超过3分。”。本项目技术性能响应评分超过15分,应予以调整。且主要性能参数设置有15项,超过5项,应调整至5项以内。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第五章技术规范及要求中手术床技术性能参数要求“▲手术床出厂前经过油路透析处理,保证手术床经久耐用。(提供油路透析技术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质疑6:手术床油路透析处理技术是“迈瑞”品牌产品专利,该条款违反了《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中“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相关规定,应删除。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第五章技术规范及要求中组合式空调净化机组技术性能参数要求“▲7.1本次招标的组合式净化空气机组的冷桥因子达到CB1或TB2级以上,漏风率达CL1或L1级,箱体强度CD1或D1级(提供AHRI或Eurovent标准认证证书复印件及第三方网站链接及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质疑7:AHRI是“美国空调供热制冷协会”简称,Eurovent是“欧洲制冷空调、空气处理设备制造商协会”颁发。本项目为中国境内项目,设计采用国内标准,而非国外标准。该条款违反了《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中“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法规的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的相关规定。且能满足该条款的仅有“南京天加”品牌产品,存在重大倾向性,应删除。
答:第五章技术规范及要求中,“▲7.1本次招标的组合式净化空气机组的冷桥因子达到CB1或TB2级以上,漏风率达CL1或L1级,箱体强度CD1或D1级(提供AHRI或Eurovent标准认证证书复印件及第三方网站链接及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修改为:“▲7.1本次招标的组合式净化空气机组的冷桥因子达到相当于或优于CB1或TB2级以上,漏风率达相当于或优于CL1或L1级,箱体强度相当于或优于CD1或D1级(提供AHRI或Eurovent或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第三方网站链接及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8、第五章技术规范及要求中四管制风冷热泵冷热源机组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四管制风冷机组需满足全年冷热源使用需求,能够在外界温度达到负15℃时均能够制冷运行,且能效COP值≧3.4,并能够热回收。(提供国家级的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原件备查)。”质疑8:该条款描述不清楚,COP在不同运行模式下(单冷、单热、同时制冷制热)的数值是不同的,且COP值并不能完全代表能效等级,IPLV也是重要指标,该条款存在以偏概全的情况。建议调整为对产品在中国能效标识网中的能效等级进行评分,例如能效等级应达到一级。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9、第五章技术规范及要求中风冷医用模块直膨机组技术性能参数要求“▲ F、直膨式医用模块净化空调机组满足Eurovent(欧标)、AHRI(美标)和CRAA(国标)参数要求。采用数码变容量数码涡旋压缩机,有效控制能力输出,容量输出10-100%连续可调参数。(须提供认证证书及第三方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原件备查)。”质疑9:该条款引用Eurovent(欧标)、AHRI(美标)标准违反了相关规定,同质疑7。且数码变容量机组是“南京天加”的独有产品,该条款存在指定某一特定供应者的情况,违反了《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中“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相关规定。所以该条款应全部删除。
答:第五章技术规范及要求中,“▲ F、直膨式医用模块净化空调机组满足Eurovent(欧标)、AHRI(美标)和CRAA(国标)参数要求。采用数码变容量数码涡旋压缩机,有效控制能力输出,容量输出10-100%连续可调参数。(须提供认证证书及第三方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原件备查)。”修改为:“▲ F、直膨式医用模块净化空调机组满足相当于或优于Eurovent(欧标)、AHRI(美标)和CRAA(国标)参数要求。采用数码变容量数码涡旋压缩机或变频压缩机,有效控制能力输出,容量输出10-100%连续可调参数。(须提供认证证书及第三方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原件备查)。”。
10、第五章技术规范及要求中直流变频多联机机组技术性能参数要求“▲(14)变频多联机产品应严格执行同标准、同品质生产制造,所投多联机产品与国际发达国家销售的产品同品质同标准。提供省级(含)以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同线同标同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原件备查。”质疑10:该条款要求产品满足国际发达国家销售的产品同品质同标准,同样属于倾向性条款,同质疑7。应删除。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1、第五章技术规范及要求中定风量阀、电动双位风阀技术性能参数要求“▲(3)定风量阀进风口的入口风压在50-500Pa之间波动,该定风量阀出口风量波动值≤±5%平均风量值(设定风量),(提供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其他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原件备查)。”质疑11:(1)本项目定风量阀总额仅为人民币3000多元,且该阀门均用于精度要求不高的血透室,不属于项目主要产品,却设定如此高的要求,不甚合理。(2)定风量阀属于非标产品,本项目就有“200*160”、“200*200”、“320*200”三种型号,若要求提供检测报告,除非提供上述三种型号的齐全的检测报告才符合评分原则,而不能以某厂家特定型号的检测报告以偏概全。(3)该条款明确要求提供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其他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证明,即省级及以下级别正规机构的检测报告不认可,具备明显的倾向性及排他性。(4)由于定风量阀属于非标产品,所以市面上有做检测的厂家很少(不足三家),但是大家都有合格证,所以硬性要求检测报告是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该条款具备严重倾向性及排他性,请删除。
答:投标人仅需提供定风量阀产品的检测报告即可,无需提供具体型号的检测报告。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
12、第五章技术规范及要求中自动气密感应门技术性能参数要求“▲气密性能符合国家标准(GB/T 7106-2008),正负压≥7级,符合欧盟标准(EN-12207)正负压第4级,提供检测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原件备查。”质疑12:(1)自动气密封感应门属于非标产品,本项目共有“气密封单开自动平移门1500x2100mm”及“铅防护气密封双开自动平移门1500x2100mm”两种型号,若要求提供检测报告,除非提供上述三种型号的齐全的检测报告才符合评分原则,而不能以某厂家特定型号的检测报告以偏概全。(2)本条款要求产品符合欧盟标准(EN-12207)正负压第4级,此属于倾向性条款,同质疑7。综上所述,该条款倾向性及排他性严重,应删除。
答:投标人仅需提供自动气密感应门产品的检测报告即可,无需提供具体型号的检测报告,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
13、第五章技术规范及要求中自动气密感应门技术性能参数要求“9)电机采用自主品牌与门体厂家同品牌,并提供动力梁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10)控制器软件具有软件著作权。12)产品具有官方相关部门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ISO14001环境、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CE认证”质疑13:(1)总所周知,优质的电机品牌并未生产门体,所以影响要求电机与门体同品牌,并不能体现产品的优劣,反而容易排除优质产品,存在倾向性及排他性。动力梁属于非标产品,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不合理,且未明确检测数据要求,该产品具备合格证即可。(2)软件著作权归属于制造商,要求提供制造商的资质情况作为依据,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应删除。(3)三体系认证是针对于制造商的认证,而不是产品,要求提供制造商的资质情况作为依据,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应删除。
答:第五章技术规范及要求中,“1、自动气密感应门技术性能参数要求”的“9)电机采用自主品牌与门体厂家同品牌,并提供动力梁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修改为:“9)电机采用自主品牌与门体厂家同品牌。”;删除第五章技术规范及要求中,“1、自动气密感应门技术性能参数要求”的“10)控制器软件具有软件著作权。”;删除第五章技术规范及要求中,“1、自动气密感应门技术性能参数要求”的“12)产品具有官方相关部门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ISO14001环境、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CE认证。”
14、本招标文件多出存在要求提供“国外标准”检测报告、提供特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情况,均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倾向性及排他性,应予以删除。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5、本招标文件仅规定三个品牌,且未说明可采用其他品牌。经了解,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三个品牌中均仅有一家能满足对应的“▲”条款,且该品牌已经在招标文件发布前就已经授权给某净化公司了,所以该招标文件存在重大倾向性及排他性,请予以调整。
答: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中“1、本控制价取定的材料设备品牌”和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1.招标人要求的材料设备品牌”中所列的材料设备品牌均为参考品牌。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部分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
二、招标文件的更改和通知事宜
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修改为:2021年2月7日09时00分00秒至2021年2月18日17时00分00秒。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修改为:2021年3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第五章技术规范及要求中,“1、手术室吊塔技术性能参数要求”的“4)吊塔应符合有害物质限制指令标准,标准编号:EN 50581:2012。(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原件备查)。”修改为:“4)吊塔应符合有害物质限制指令标准,标准编号:EN 50581:2012。”
4、第五章技术规范及要求中,“2、腔镜塔技术性能参数要求:(数量1套)”的“9)为保证临床使用安全,所有医用气体软管符合生物相容性ISO 10993要求,检测内容应至少包含皮肤刺激测试、细胞毒性测试、致敏测试,并在检测报告上有明确说明上述三项测试结果,提供检测报告证明。”修改为:“9)为保证临床使用安全,所有医用气体软管符合生物相容性ISO 10993要求,检测内容应至少包含皮肤刺激测试、细胞毒性测试、致敏测试。”;“2、腔镜塔技术性能参数要求:(数量1套)”的“13)托盘标称承重≥80Kg,托盘带不锈钢边轨,耐清洗消毒,防止生锈,适合安装悬挂各种规格网篮、吸氧装置、负压装置等。(提供有效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授权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修改为:“13)托盘标称承重≥80Kg,托盘带不锈钢边轨,耐清洗消毒,防止生锈,适合安装悬挂各种规格网篮、吸氧装置、负压装置等。” 5、第五章技术规范及要求中,“3、桥架式吊塔 (干湿分离吊桥)技术性能参数要求:(数量9套)”的“4)吊桥须符合IECQ QC 080000危险品过程管理体系的要求。(提供证明文件)”修改为:“4)吊桥须符合IECQ QC 080000危险品过程管理体系的要求。”
6、投标人提供的应答投标文件中,提供非中文版本佐证材料的,应当自行提供得分点中文版本的译文,因投标人提供的中文版本译文不准确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计分。
7、第五章技术规范及要求的“2、福鼎市第二医院(新院区)一期建设项目净化系统主要配套设备采购需求表”格式调整,详见附件1。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未予以说明的内容,均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与《招标文件》等有抵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为准。投标人可以自行上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或凭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3A室)领取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的文本文件。
招标人:福鼎市第二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2月20日
附件1.
福鼎市第二医院(新院区)一期建设项目净化系统主要配套设备采购需求表:
品目号 |
装备名称 |
数量 |
设备技术性能参数要求 |
手术室设备 |
|||
1 |
手术室机械麻醉塔吊塔 |
5套 |
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
2 |
手术室机械外科塔 |
4套 |
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
3 |
手术室腔镜塔 |
1套 |
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
4 |
ICU桥架式干湿分离吊塔 |
9套 |
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
5 |
手术室常规无影灯 |
3套 |
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
6 |
手术室中高端无影灯 |
1套 |
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
7 |
手术室高端无影灯 |
1套 |
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
8 |
手术室高端手术台 |
2套 |
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
9 |
手术室常规手术台 |
3套 |
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
手术室配套设备 |
|||
10 |
ICU电动(四电机)护理床 |
9套 |
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
11 |
300L检验/病理用纯水处理设备 |
1套 |
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
12 |
600L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 |
1套 |
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
13 |
中央控制面板(液晶显示) |
5套 |
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
14 |
内嵌式器械柜 |
5套 |
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
15 |
内嵌式麻醉柜 |
5套 |
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
16 |
内嵌式药品柜 |
5套 |
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
17 |
LED观片箱 |
4套 |
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
18 |
LED观片箱 |
1套 |
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
19 |
保暖柜 |
5套 |
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
20 |
保冷柜 |
5套 |
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
21 |
电脑柜 |
1套 |
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
手术室ICU净化设备 |
|||
22 |
组合式空调净化机组 |
1批(详见清单及图纸) |
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
23 |
四管制风冷热泵冷热源机组 |
2套 |
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
24 |
风冷医用模块直膨机组 |
2套 |
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
25 |
风冷热泵水力模块一体机机组 |
1套 |
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
手术室ICU其他配套设备 |
|||
26 |
直流变频多联机机组 |
1批(详见清单及图纸) |
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
27 |
带高效过滤器层流天花 |
1批(详见清单及图纸) |
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
28 |
IT医用隔离电源系统设备 |
5套 |
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
29 |
UPS不间断电源 |
1套 |
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
30 |
医用自动气密感应门 |
1批(详见清单及图纸) |
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
31 |
医用气密性手推门 |
1批(详见清单及图纸) |
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
注:详见:福鼎市第二医院(新院区)一期建设项目净化系统配套设备采购”清单,如有出入以清单为主。
附件: